律师解答:
结婚半年左右的婚姻,通常情况下已经形成婚姻事实,虽然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做出离婚决定,想必是彼此之间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彩礼作为婚礼组成部分,在婚礼结束之际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不会受到后续婚姻状态的影响而需要退换,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便仅有半年的婚姻存续时间,也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都是不应该退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