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住宾馆的,但是不能住星级宾馆。
会被限制的情况: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6、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方法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第四条 限制消费方法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方法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