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会对组织、策划和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人员进行立案追究:第一、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人员;第二、积极参加的人员;第三、其他的参加人员。只要已经着手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不管是在密谋、策划,还是已经付诸行动,都会被立案追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