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