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此时要约已经生效,不能被撤回,但可以被撤销。撤销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法律分析:对,此时要约已经生效,不能被撤回,但可以被撤销。撤销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对,此时要约已经生效,不能被撤回,但可以被撤销。 撤销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查看全文
对,此时要约已经生效,不能被撤回,但可以被撤销。 撤销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查看全文
对,此时要约已经生效,不能被撤回,但可以被撤销。 撤销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方法明示要约不可...查看全文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形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形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查看全文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法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查看全文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查看全文
要约承诺生效时间 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要约生效后能撤回吗要约生效后不能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查看全文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效的特征包括: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内容具体确定;3)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要约生效的时间是: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要约的三种生效起点是:一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方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即相对方听到且理解其内容的要约生效。听到了但听不懂的未生效。这也不符合关于要约生效的国...查看全文
要约生效的时间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如果要约是通过非对话方式发出的,当相对人收到要约时生效;如果要约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并且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来接收数据电文,那么当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要约是通过对话方式表示的,那么...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要约的三种生效起点是: 一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方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即相对方听到且理解其内容的要约生效。听到了但听不懂的未生效。这也不符合关于要约生效的国际通例,国际...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3、他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3、他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需要承诺后要约才发生...查看全文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效力:1、实质性变更,导致原要约失效,产生新要约;2、非实质性变更,该承诺有效,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其他效力。 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对要约...查看全文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查看全文
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在民法典第474条中明确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对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如果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那么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未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认证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14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