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可取的。男女双方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会对该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即使在离婚时未发现,然后在以后发现的,对方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对转移财产的行为作出处理,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