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户口迁往天津的条件分为几种情况,如果是市外迁入市内,像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的情况,应先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结婚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户口迁移证等证明证件。如果是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的话则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入户申请书及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