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当然有用。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民法典》第10、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
然而,并非任何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都受法律保护,只有依法成立、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CA机构提供的可靠电子签名才受《电子签名法》保护。只有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能“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司法诉讼中具备书证的法律效力,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也就是说,需要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具有和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