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及时层报该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