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女儿的父母双亡,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孙子,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