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奋迅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达辉律师事务所、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植德律师事务所、安杰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法律顾问处按县、市、市辖区设立。必要时,经司法部批准,可以设立专业性的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