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社保交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一般来说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最多能够领取24个月,不过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规定。事实上失业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之内的基本生活,所以失业金领取的时间和金额都不会太高,只要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就可以了。
对于失业保险缴纳时间,在5年以下的每多一年就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对于5~10年的情况之下,每多一年可以多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多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就是24个月。大家在办理失业登记的时候,可以咨询对应的工作人员。
三、失业金什么时候发放
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的,一般是在月中旬或者是月尾发放,也就是每个月的15号或者是30号。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并不是只能够领取一次。
如果之前领取过失业金,即使后面又失业了,仍然可以领取失业金,只要你根据相关的规定缴纳了社保,并且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都是可以去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对于再次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也会重新计算,所以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是不能够累计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