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3年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18个,建成重点项目7个,投资约848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1个,续建项目4个,建成项目1个,投资约151亿元;2021年计划新开工项目4个,续建项目14个,建成项目1个,投资约303亿元;2022年计划新开工项目3个,续建项目13个,建成项目5个,投资约394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