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贵阳市自建房最新政策可以参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必须提高广大群众的建房质量安全意识,对于办理宅基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的农村自建房屋,严格落实“五主体四到场”制度,以此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技术工匠技能培训、农房风貌整治安全监管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见贵阳市是很重视自建房质量安全的。
我们也可以参考省政府发布的《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通知规定了贵州省农村建房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政策。其中第九条明确了能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即名下没有宅基地的或符合分户条件,原宅基地不能解决家庭住房需求的可以申请;还有原宅基地面积没有达到限额标准的70%,或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搬迁的都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该通知的第十二条则规定了自建房的面积及层数等,原则上村民建房是不能超过3层的,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而住房的总面积不能超过320平方米。
自建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注意当地政策规定。建房应该注意当地的政策规定,自建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来建造,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房,违建房将会面临罚款、拆除等方面的处罚,这样算下来损失的是自己。在了解当地政策规定以后,依法依规建房才是最靠谱的。
2、注意做好建房预算。建房还应该注意做好预算,想必大家应该知道建房需要不少的资金,而且根据自己购买的材料等的不同,所需要的建房资金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我们提前做好预算,控制建房资金,避免后期因缺少建房资金而耽误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