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假释需要的材料有:1、《提请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3、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4、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5、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