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