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是指,当事人起诉之后在一审法院的安排下需要经过的步骤。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审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比较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_x000D_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_x000D_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_x000D_
第一百四十一条_x000D_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_x000D_
(一)当事人陈述;_x000D_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_x000D_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_x000D_
(四)宣读鉴定意见;_x000D_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