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时间限制。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用是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用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诉讼时效制度不适用;同时,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用,不仅侵害了员工的利益,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员工个人账户,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社保基金,对侵害国家利益行为的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试用期间也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