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
学生因某种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家长提出退学退费申请时,学校可根据该生在校学习时间长短确定返退学费、住宿费等额度。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班费,高中学费、班费按学期收取,在每学期开始时,向学生一次性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