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律师费必须提供发票么
不一定,不管是约定还是法定的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如起诉至法院或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是要求提供律师费发票证明律师费实际发生的。但是最高法院案例的最新裁判观点已不要求诉讼原告或仲裁申请人提供律师费发票,提供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证明约定律师费的数额即可。
债务纠纷官司怎样打
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形式有保证形式、定金形式、抵押形式、质押形式和留置形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