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地区因为其经济条件不同,其收费标准亦不同。根据找律师的用途不同,可以分为法律咨询和代理离婚诉讼。离婚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采用计时收费,以海南省为例,每位律师每小时300到3000元。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时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收费方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代理业务可以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离婚案件为民事诉讼案件,若其中涉及财产纠纷,适用于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未涉及财产纠纷,可以适用于计件收费。另外,因为离婚案件为婚姻案件,不可以适用风险代理收费。
以《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为例,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以标的额比例为计费依据:10万元及以下8%,10万到50万为7%,50万到100万为6%,100万到500万为5%,500万到1000万为4%,1000万到5000万为3%,5000万到1亿为2%,1亿以上为1%。而计件收费的与离婚案件相关的是以5000元到10万元为收费范围的。
一、三亚找律师法律服务如何收费,诉讼收费标准参考
(一)计件收费标准
选择计件收费的,一般性法律事务每件可在1万-10万元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
1、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可按年度计件收费,每年度5万—50万元,遇特殊事项,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商定。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个人)参加诉讼、仲裁、调解以及重大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另行收费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另行优惠收费。
2、专项事务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或论证、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法律培训等,不涉及财产的,可按件收费,每件2万—40万元。
3、立法调研、起草或者修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课题调研、清理规范性文件等,可按件收费,每件10万—50万元。
4、投融资、上市、并购、重组、改制、破产、清算、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股权及债权债务转让等,标的额不明确的可以按件收费,每件10万—100万元。
5、代书、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律师函、律师见证、代为声明、参加谈判、会议、主持调解等,可按件收费,每件5000元—10万元。
非诉专项法律事务涉及财产利益关系的,可按照该项事务涉及的标的额,参照本指引第十一条的收费比例酌情收费。
(二)计时收费标准
选择计时收费的,可按每位律师每小时300元至3000元,或者每半个工作日600元至6000元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工作计费的合理时间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确定,并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按诉讼程序收费标准
选择按诉讼程序分阶段收费的,每个阶段可以在1万至15万元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发回重审的,参照原审收费金额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连续代理两个程序以上(含两个程序)的,参照前一程序收费金额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按涉案金额比例收费标准
涉及财产利益关系的法律事务,如系诉讼事务,则在每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中,可按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争议标的额或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涉案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如下:
标的额或涉案金额费率速算增加数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8%0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7%1000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6%6000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5%16000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4%66000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3%166000
5000万-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2%666000
1亿元以上的部分1%1666000
速算公式:律师代理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数。
相同的承办律师或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承办律师连续办理两个程序(含两个程序)以上的,可相应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按风险收费标准
经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可以选择风险收费方式收取律师服务费,即可采取在委托的法律事务达到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或办理目标的情况下,按委托合同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
风险收费可以按委托人依法得以维护或实现的债权,减轻或免除的债务金额的15%-40%的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也可以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代理或办理目标时,按约定的金额收取律师服务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律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第八条规定:选择计件收费的,一般性法律事务每件可在1万-10万元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5、代书、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律师函、律师见证、代为声明、参加谈判、会议、主持调解等,可按件收费,每件5000元—10万元。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第九条规定:选择计时收费的,可按每位律师每小时300元至3000元,或者每半个工作日600元至6000元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工作计费的合理时间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确定,并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涉及财产利益关系的法律事务,如系诉讼事务,则在每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中,可按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争议标的额或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涉案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如下:
标的额或涉案金额费率速算增加数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8%O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7%1000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6%6000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5%16000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4%66000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3%166000
5000万-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2%666000
1亿元以上的部分1%1666000速算公式:律师代理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数。相同的承办律师或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承办律师连续办理两个程序(含两个程序)以上的,可相应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