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理离婚,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材料和收集的材料进行审理,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般需要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