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时,需要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去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5.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