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很多人都觉得我在网络上发几句话又能怎么地呢,顶多真就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啊,也就是赔个礼道个歉,大不了赔点钱拉倒了,真没想到这次竟然动真格的了,按照刑法进行处罚了。
我们看一看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观点,可能涉及的几个罪名。
首先,就是我们这里的侮辱罪和诽谤罪。这是两个罪名,但是同时规定于刑法的第246条之中。按照法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
关于这个,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这并不是一个选择的罪名,而是属于两个并列的罪名。比如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如果一个人同时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了,那么只会判处这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这是一个罪名。但是对于本罪而言,如果是同时触犯两个罪的,那么就像本案中新闻报道的说的似的,就要判处侮辱罪和诽谤罪,数罪并罚。第二,这个罪名一般情况下属于自诉罪名。在普通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主动告诉的,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法院才会处理,而不是公诉案件。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走公诉,那就是法律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走公诉程序。这包括七种情形: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第三,不只是当面的、普通的侮辱、诽谤不构成犯罪,在网上发表观点,包括在微信群,在朋友圈发表观点一样有可能构成本罪。不止如此,明知道是捏造的事实而在网络上散布,一样可以构成本罪。第四,要求什么结果构成诽谤罪?法律明确了四种情形:1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第五,对于上述的5000次、500次的次数规定,在一年之内未经处理的,可以累计计算!
其次,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这两个罪名规定在刑法第291条之一之中。同侮辱罪和诽谤罪一样,这依然是两个罪名,因为他两个罪名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前者编造、传播的是虚假的恐怖信息,如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而后者是普通的虚假信息,包括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今年疫情期间,多地的法院已经判过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疫情防控信息的罪名了。对于一些故意编造虚假的疫情防控信息的,并且在网络上进行扩散传播的,已经判处过一批人,而且判处的基本也都是实刑。因为这种虚假的信息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恐慌。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存在编造或者故意传播这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构成犯罪。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等等。这里就不再具体展开了。近些年来,按照寻衅滋事罪刑事处罚的占到相当大的比例。
总之,我们还是应当牢记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发表观点一定要遵纪守法!否则,后悔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