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是(0579)85435320。 主要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承办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