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生满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男生满22岁即可领结婚证。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双方属于自愿结婚,并皆无配偶。
2、要达到法定年龄,男士满22周岁,女士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没有皆无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男女双方没有得不允许结婚的疾病。
5、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
三、领结婚证的程序
1、双方当事人必须带着有效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要现场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必须在工作人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中签名或按指印。
4、工作人员要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者,则给予登记,否则,不给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四、禁止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