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每月税务申报时间,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同一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大小不等,申报期限也不一样。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