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可提取额度最高为7190元(38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2021年7月1日起,佛山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实施全面网上申报,大厅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除外)【查看具体通知】。
_租房提取标准: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加大对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支持力度,2024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由2021年度的7128元提高至7900元。
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可提取额度最高为7190元(38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_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房租支出金额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职工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按我市住建部门公布的住宅指导租金标准的55%乘以30平方米核定。提取年度应为当前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每年7月1日前,管理中心综合各区住建部门公布的最新住宅指导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3、每次租房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_租房提取频次:
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