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6条)
一、银行贷款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担责
担保人不担责有以下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而免责;
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的,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双方通过协议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除保证人知道或应知道的事故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