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伤评残程序:
1、由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受理申请;
3、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