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不一定必须要去探望伤者的,而且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此根本也就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意思就是在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之后,即便主要责任人不去探望当事人也不违法。不过,有人受伤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抓紧时间报警的。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综上所述,按照规定,当事人应该在医疗治疗期结束后申请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限制应该是一年,具体什么时候做并没有明文规定。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撤案后还要再报警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撤案后还能再报警。
看看还能不能受理,如果不能受理,就诉讼解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影响。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三、交通事故死亡法律规定
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七天内死亡为限,即七天内死亡的按照死亡事故统计,七天后死亡的则不作为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的伤者在七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的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事故的受伤者七天内死亡的,应当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