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酒驾撞死人怎样赔偿
1、肇事方赔偿肇事方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2、保险公司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向相关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在侵权诉讼中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为由,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并且证明因交通事故侵权导致受害方精神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车报废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赔偿标准为:根据使用年限,与买的车损价格进行折旧,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