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生活中又被称为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同时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书。那么,户籍证明有什么作用呢?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户籍证明有什么作用
1、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2、户籍证明可以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因此不能凭此办理各种贷款、户籍变更、信用卡透支等!
3、就目前而言,有些场合是必须用到户籍证明的,比如刚才说的“集体户”买车买房等。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有说一个月的,有说当年有效,有说如果12月份开的,可以到第二年3月份有效。其实很多地方的公安局已经不开户籍证明了,可以直接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来代替。如户籍证明上无明确文字规定户籍证明的有效期限,民政部门一般认定户籍证明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证明上有明确期限的,民政部门在期限内认定其有效,给予登记结婚,超出期限外的,民政部门认定其无效,要求重新出具。
个人是没有权利调去他人的户籍证明的,只有律师有这个权利。户籍证明一般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三、户籍证明注销
(1)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3)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1、死亡医学证明书;2、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1、户口簿;2、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一般常住居民可以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同时在“集体户”买车买房等情况下需要用到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