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农村养老保险是为了有效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养老难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安徽省将农村养老保险费用划分为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由参保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如村民委员会)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缴纳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现场缴纳;二是通过预付卡、银行转账等网络支付方式缴纳;三是通过向邮局、中国农业银行等指定网点代缴。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时必须填写真实信息,保险费缴纳期限为每年3月份至6月底。如因未按时缴费导致保险断缴,则将失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
【法律依据】:
《安徽省农村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 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制度。缴费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应缴费用的20%。具体比例由各市、县(市、区)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