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一人有限公司如何分红
1、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公司的利润当然属于公司,只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股东可以从该利润中分得一定比例的红利而已。
2、参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对利润首先应当弥补公司以往的亏损,或者用来扩大生产规模,之后还应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最后再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是否还要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以上步骤完了之后,仍有剩余利润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分红规则进行利润分配。
3、如果擅自将公司利润全部纳入个人财产,就会涉嫌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此时公司如果对外有债务的话,一人公司的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不按出资比例取得分红如何纳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据此,有限公司不按出资比例分红,而减少自然人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三、公司分红时要注意哪些
1、股东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红的方式,以免产出认识偏差和误解。没有约定的,依据《公司法》规定,是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
2、若股东没有全额出资,将不能按照认缴持股比例享受分红,全体股东约定除外。
3、修改公司章程只需要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即可,但在分红的约定上,应当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据此,有限公司不按出资比例分红,而减少自然人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