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一、母女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母女关系不可以解除。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得断绝母女关系,但在法律上并不承认这种断绝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效力。虽然血缘关系没有解除,但在孩子年满18岁后,母亲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将自动解除。18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完全自由的,不会受到公婆的干涉。
二、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否与父母相互继承遗产
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本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它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父母永远是亲生子女的父母,子女也永远是亲生父母的子女。即使“声明”脱离这种关系,也是脱离不了的,法律不予承认。因此,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三、怎么样才能断绝父子关系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对于养父子关系。
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对于继父子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因抚养教育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参照亲生父子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