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当事人在认罪认罚之后,不签具结书。那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因为认罪认罚是一个主观事件。需要当事人对判决书没有异议之后才可以生效。不签字就代表对判决书有异议,所以有影响判决。
会影响。
在检察院形成的相关证据还应该移交法院,通过庭审进行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书无异议后才能生效。如果嫌疑人在判决前曾经被羁押,法院在判决时会折抵前面羁押的时间。
嫌疑人在检察院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说明自愿认罪认罚,对于一年刑期予以认可。案件很快就会转入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即认罪认罚具结书里的内容。判决生效后就会转入监狱。剩余刑期短的在看守所执行,刑期满了一年就会放人了。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二、认罪认罚减刑多少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
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恶性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危害重大、严重威胁公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之类的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其他严重的破坏性犯罪)。
减刑,指的是判刑以后,在执行刑罚期间,表现较好,符合减刑条件的,依法给予减去一部分刑期,缩短原判刑罚。
综上所述,很多人以为主动的认错认罪认罚是可以减刑的,但其实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减刑的,只能够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从轻处罚。虽然不能够减刑,但是会在刑罚在进行一定的减免,情节轻的甚至可以免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