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没有财产拘留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和财产怎么办
1、在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进行执行。2、《民事诉讼法》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咋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1、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是侵权行为发生后强制执行立案前,足以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
2、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强制执行立案后,申请人可以要求执行局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私自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