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起诉有效期是三年。对于定期偿还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定期偿还的民间贷款,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发行未偿还日期的借款,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借款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诉讼时效;对于不定期偿还的私人贷款,即没有明确记载偿还日期的私人贷款,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最长受到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私人贷款,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民间贷款,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偿还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视为原债务的再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