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需要提交的证件: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必须携带纸质离婚协议书、双方户籍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诉讼离婚,必须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对方居住证明书或户籍证明书向对方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