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乙方违约,那么乙方无权收回 。如果是甲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