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探亲假可以享受年休假吗
义务兵是根据国家规定从全体公民中征集的入伍人员,其服役期限一般为1-2年。根据我国《兵役法》和《义务兵条例》的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限较短,任务较轻,因此没有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在工作期间,为了探望离家较远的家人、亲戚或者共同生活的伴侣,给予的带薪休假。探亲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义务兵作为一种特殊身份的入伍人员,其服役任务和待遇与其他公民有所不同,因此没有探亲假。
需要说明的是,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如基本工资、伙食补助、住宿等,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义务兵需要回家探亲,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向上级申请,如家庭重大变故、亲属重病等,部队也会视情给予相应的安排。
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都属于国家给在职职工的待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并没有规定享受探亲假之后就不能享受年休假了,因此,按照法无明文规定则不禁止原则,探亲假并不冲抵年休假,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公务员探亲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