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车辆驶入有待转车道的路口时,应该先观察红绿灯。再同向直行绿灯时,同向以及对向直行车辆开始行驶。 2、此时,左转车辆可以驶入待转区域,一般是虚线的白色转弯车道。不要超过待转区域之外的范围。 3、等待左转为绿灯时,即可启动汽车完成左转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