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鞍山廉租房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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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现行租金标准。低保家庭:应保障面积(保障面积标准与家庭现有住房面积差)部分免受租金,超面积部分为1元;低收入家庭:应保障面积1元,超面积部分4元。
各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县政府制定。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
1、年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
市区15平方米,含山县17平方米,和县16平方米,当涂县15平方米。
2、按保障的面积标准与家庭现住房面积差发放:
1.低保家庭:市区12元,含山县6元,和县9元,当涂县10元。
2.低收入家庭:市区10元,含山县6元,和县8元,当涂县8元。
低保家庭:
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15平方米×市区12元*家庭人口;
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17平方米×含山县6元*家庭人口;
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16平方米×和县9元*家庭人口;
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15平方米×当涂县10元*家庭人口。
1、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由两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2、所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满规定户籍年限的除外),全部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根据保障对象类别和廉租住房房源情况进行轮候配租。轮候期间采取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方式进行保障;配租面积未达到家庭应保障面积的,差面积部分予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放弃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不予享受廉租住房补贴。
4、因户籍年限原因而不能申请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采取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方式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