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法律规定明确了先民事后刑事的原则,即在涉及刑民交叉案件时,应当优先解决民事责任问题,然后再处理刑事责任问题。具体而言,当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交织在一起,并且民事纠纷已经成立或者涉及到损害赔偿等问题时,人民法院应当先处理民事诉讼,确定民事责任,然后再处理刑事诉讼,确定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有利于保护民事权益,减少对当事人的影响,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存在先刑事后民事的情况。例如,当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依据民事纠纷的事实和证据时,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同时解决民事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