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力吗霸王条款无效,但是合同不一定无效,只要合同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就有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常见的霸王条款有: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什么公司所有”;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的合同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