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提前一个月辞职不批可以直接走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合同是会自动解除的,劳动者可以不上班。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员工有过错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员工无过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
(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还是要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