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迁移投靠所需材料: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主、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一、顺德区内户口迁移手续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原件和复印件,到想转去户口的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口迁移证,转移户籍关系;
3、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一般会出具户口变更联系单。
一、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有: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综上所述,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原件和复印件,到想转去户口的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口迁移证,转移户籍关系;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一般会出具户口变更联系单。
三、出境证怎么办理
出境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相应材料,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9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
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户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非北京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或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片位置,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尺寸见申请表。
3、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登记备案人员仍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二、申请被受理后,请持《取证回执》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证件专用照片。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注:使用邮政速递业务可以提前2天领取证件。(已办理加急的不再提前)
三、取证时须本人持《取证回执》执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交费后领取证件,确因帮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方可领取。
制作完毕的证件最长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