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打开双闪警示灯,应将车辆停放在最右侧的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内,夜间打开尾灯示宽灯,司乘人员应立即下车,站到护栏以外安全的地方,由一个人在车辆后方150米左右放置三角警示牌。切记不能在高速公路内走动、追逐、等候。不能在故障车辆内等候,并立即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旦竖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腊拆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