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方之前发布了通报,社会各方的疑问更加多了,大家都在纷纷问:
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都只是在昆明市的区级单位任职,还都不是“一把手”,如何有力量撼动了云南省高院,以及其它市级省级的单位?
孙小果案再次浮出水面,源自《昆明日报》2019年4月24日的一则报道。
报道透露,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据知情人透露,
孙小果团伙这次被抓,是因为打架斗殴。
他们在昆明某娱乐场所,
将对方打至重伤。
蹊跷的是,鉴定结果却显示为轻伤
,孙小果团伙人员试图借此逃脱法律的严惩。
对孙小果来说,这样的做法已经不只一次。
22年前,即1997年11月7日晚,孙小果纠集了7个小弟,迫害17岁的受害人张婷,他们轮番对张婷拳打脚踢,用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婷的乳房,用烟头烫她的手臂。
经过彻夜的施虐暴打,重伤的张婷一度生命垂危。
办案民警在当年曾告诉媒体,他担心张婷和她的父亲会迫于压力,
隐瞒重伤,而以轻伤搪塞。
所幸,张婷在当年的鉴定结论为重伤,最终使得孙小果被判处死刑。
而据知情人透露,
这一次,孙小果成功将重伤转为轻伤
。
在东窗事发后,昆明市某区公安局分局局长被查,其管辖下的某派出所所长、巡逻防控中队的一名副主任科员也因涉嫌严重违法,他们正是暗中帮助了孙小果的“保护伞”。
但根据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孙小果再度被抓,确系因为打架斗殴。
通报称:“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两篇报道,揭开罪恶
孙小果案在当年颇受关注,不只因为情节恶劣,还因为他受到了当地公安内部的包庇,在作案时本应是个在监狱的服刑人员。
在迫害张婷之前,孙小果已是前科累累。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郊外处将其轮奸。
随后,孙小果于1994年10月28日被收审,最终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但是,“他没有坐过一天牢”。
1997年,“张婷”案发生后,执法机关仍然面对很大的阻力。
而最早把这件事捅出去的人,是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他在《云南法制报》上发表文章《掩盖不住的罪恶》,披露了孙小果在张婷案中的暴行。
三天过后,编辑部则被施加压力。
迫于压力,报社在1997年12月9日刊发了另一篇洗地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报道中,孙小果的父母,称作为执法干部、作为共产党员,他们有最起码的觉悟,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但是,
这不过是孙家父母的一次“危机公关”。
原本事件应该在这里结束。
不过,《南方周末》一名记者在昆明了解到此事,经过调查采访后,发出了报道《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该事件的影响力扩展至全国,孙家父母再不能压住了。
据通报,孙小果母亲孙鹤予,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强奸犯罪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而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
时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1998年因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
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
不过,这并没有给予孙家太大的打击。
2004年复出的李桥忠任职五华区城管局局长,比起过去的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相当于“官升一级”。
2008年,李桥忠跟孙鹤予一道,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孙小果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认定重大立功帮孙小果减刑。
孙小果的最后一次出狱,也是因为复出后的李桥忠的从中运作。
如果不是孙小果的再一次犯案,孙家人的风光还将继续。
承办法官退休后自杀
通报显示,孙小果第一次犯强奸罪时,用假病历逃避收监执行。
第二次犯强奸罪时,用立功获取减刑。
然而,据媒体此前披露,孙小果在第二次强奸罪时原本已判处死刑,何以又有服刑并减刑的机会?
孙小果又是如何做到“死里逃生”?
根据孙小果犯案时施行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枪下留人”一般只有三种情形:
一是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需要改判;
二是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
三是罪犯正在怀孕。适用于孙小果的或只有揭发、检举他人犯罪及重大立功。
与孙小果涉同一案件的被告人苏源,因犯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2月18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于1999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
孙小果“死而复活”,显然是针对他本人叫停了死刑执行,并进行了再审改判。
这条线索值得关注:一名承办了孙小果案的云南省高院法官,
在退休后跳楼自杀,或与抑郁症有关。
来源:南风窗、澎湃新闻
动动手指,一键举报!统一高效的智能化举报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务实创新之策,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应时顺势之措!